专记三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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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4245
颗粒名称: 专记三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3
页码: 290-302
摘要: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分一、活动概况,二、综合整治过程,三、专文辑录,四、方法和步骤四部分。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乡管理 河口区

内容

一、活动概况
  以“1998- 2000年城乡建设管理年”活动和2001年开展的“城市规划管理年”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城市容貌有了根本性改观。
  2004年,河口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经过全区上下、油地军三方的共同努力,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主干线路及乡镇驻地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执法监察、市政设施建设、居住小区管理、城中村整治、沿街建筑美化亮化、建筑工地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卓有成效。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既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也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2004年10月,河口区被省政府授予东营市惟一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县区)”称号,被东营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区”称号,郭树壮和崔秀丽被市政府授予“全市环境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丰富、目标多样、标准要求高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主要涉及34个部门单位,涵盖城市规划、建设、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市民行为习惯、文明素质、安居工程、市政建设等共25个方面内容,95项具体任务,27项硬件指标。其中,27项硬件指标涉及6个单位,分别是建设局13项,机关事务局5项,执法局1项,交通局2项,水利局1项,环保分局9项,其中交叉指标6项。经过一年综合整治,已完成20项,还有7项正在建设中。河口城区、孤岛镇及仙河镇等乡镇和主干道路区域等影响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卫生水平普遍提高,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专项治理活动成效显著,城乡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二、综合整治过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顺利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河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治理脏乱差、净化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口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宋守强任组长,区政协副主席马崇志任副组长,区直及油田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打私办主任郭树壮担任办公室主任,薛吉亮、王联合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组、综合组两个小组,王国防任督查组组长,蔺代民任副组长,王殿美任综合组组长,王德超任副组长。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办公,专门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和督查。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并印发了《河口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口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和《关于春季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区委常委、副区长宋守强,区政协副主席马崇志等先后多次主持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调度会、油地军协调会等,专门安排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狠抓责任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运行协调机制,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坚持落实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与推进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标准要求和奖罚措施,切实增强各责任部门、单位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坚持硬件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以整治促城建,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将硬件做硬,软件做实,全力打造优良环境;三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针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度,专门安排部署,逐项研究解决,有力推动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坚持油地军结合,不断加强油地军工作协调,强化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和共创意识,进一步增进理解与支持,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形成油地军共建共管的强大合力;五是坚持督查与考核相结合,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区政务督查的专项内容,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做到哪里有环境综合整治指标,哪里就有督查任务,形成了广覆盖、全方位的督查考核体系,采取现场督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大对后进单位的督查力度,切实提高督查实效,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广造声势,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综合整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实现由政府搞整治到社会搞整治的转变。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深人农村、企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发动,共发放明白纸等宣传品近5万余份,悬挂横幅280余幅。同时,在区电台、电视台和河口社区电视台分别设立专栏及曝光台,实现油地电视节目联播;坚持正反面宣传相结合,加大曝光力度,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展较快、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后、在检查考核中位列后3名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二是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油地军联手开展了8次义务奉献日万人上街卫生突击活动,共发动群众12万人次,清运垃圾1000余吨,清除乱贴乱画15000处,清理卫生死角109处。同时严格落实单位常年包路段措施,进一步净化城乡环境,取得显著成效,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为广开言路,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60次,每次安排专人调查核实,落实整改,使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合理划分职责,突出长效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合理划分区、街、居三级职责,强化区、街两级职权,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与社区建设、管理、居民自治紧密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建议市里参照深圳、珠海等城市的做法,成立城市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对涉及城市建设、管理政府部门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目标体系、任务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做到管理上无遗漏、无盲区、无交叉,真正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区域和每一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围绕道路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方面,建立政企分开、干管分离、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工效挂钩、责权利统一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规划、建设、市政、公用、房产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合理划分职责分工,切实搞好综合执法,进一步形成责权利相统一、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有效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城市环境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六乱”秩序、“小五”卫生、“四点”死角、“三业”小亭、“二无”车辆和“临时”馒头房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大力开展了6个专项整治和一个建设活动,先后共查出各类影响城乡环境的问题326处。在分类汇总的基础上,根据相关部门职责,下发督办单289份。并以此为重点,采取强调度、硬督查、严考核等硬性措施,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一是市容市貌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筑,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城郊村以及居民区内各类乱搭乱建的临时简易房(棚)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进行重点整治,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物6800平方米,残垣断壁96处,清理洗车台、地沟66处。大力整顿不规范户外广告。对户外广告实行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新建户外广告的施工监督,严禁擅自更改标准、改变样式,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符合标准,按标准规范原有的户外广告,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680家商店门头牌匾进行整改,拆除各类不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灯箱广告、宣传横幅621个(幅),城乡内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得到有效规范。清理城市“牛皮癣”,对城区内乱涂、乱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采取各种化学、物理手段进行清除。共粉刷墙壁12000余平方米,清除乱涂乱画8600余处。加强违章经营摊点治理,对小区路两侧的经营摊点实行分段、定点规范经营,与业户签订责任书,落实好责任与义务,彻底清除“游击”摊点,对马路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6000余份,治理占道经营360余处,取缔乱摆摊点560个。加强建筑工地进出车辆管理,检查工程项目350处,下达定期清理整改通知书89份,停工整改80处。二是交通秩序整治:针对出租车乱停乱放现象,规划建设了5个停车场和1个港湾式停车场,初步解决了出租车的停放问题。集中整治出租车市场,对无牌、无证营运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进行专项治理,先后查处黑出租车和机动三轮车600余辆。集中整治车辆超载超限,在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点,对过往车辆实行24小时不问断检查,查处“双超”车辆165台次。集中整治交通违章,在主干道路和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站点,采取早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交通违章车辆1228台次,暂扣各类违章车辆400台,城区交通秩序大为好转。三是市场秩序整治:从强化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加强食品卫生和治安管理人手,积极开展市场卫生集中整治。对集贸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打架斗殴、缺斤短两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格划行归市,摊位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严格店外经营。规范市场内外车辆停放,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投资90余万元,为各市场配备了垃圾运输工具及卫生清扫用具,为小吃、熟食等直接人口食品经营业户配备了防尘、防蝇设施,统一了卫生衣帽,为肉类、疏菜、果品等经营业户配备了统一的盛放容器。改建了部分排水管道,更换下水道盖板500余块,硬化地面9000平方米,市场设施日趋完善;共清运市场垃圾170余吨,取缔店外经营648处,强制拆除非法广告牌匾、条幅37块(条),受理消费者申诉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四是大力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城北生态防护林,沿滨孤路,东起挑河,西至草桥沟,全长10.6公里,造林面积1.6万亩,打造城市绿色保护屏障;实施路域绿化,绿化干线公路10公里;进行河滨路城区东出人口景观改造,绿化面积25000平方米;推进绿化家园工程,绿化村庄112个、学校12个,栽植树木29万棵。2004年,城区绿化面积326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20.5%,人均绿地面积59.5平方米。同时积极推进拆墙透绿,新建透景式围墙2800米。有效地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优化了城乡生态环境。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硬件是基础,投入是保障。河口区先后实施24项重点工程,涉及到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各个方面,总投资近18.08亿元。这些重点工程是河口区经济工作的主线,是重中之重。其中,涉及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城区道路建设工程、城乡道路改造工程、中心商业区改造续建工程、黄河广场与银河公园对接工程、环城水系建设工程、城郊生态林建设工程、东水源配套工程、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以及东部小城镇建设等,预计工程总投资8.6亿元。这些重点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综合承载功能,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六是集中整治大气污染:在城区依法建立了大气污染检测点,达到了无缝隙检测。清理10吨以下违规违章燃煤、燃油小锅炉10台,大气质量达到Ⅱ类指标。大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增设果皮箱320个,新购置人力三轮保洁车100辆,修补硬化人行道2910平方米,维修花池67处,更换破损下水道盖板1000余块;大力实施亮化工程,提高沿街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标志性建筑的夜景照明效果,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重视资料档案建设,先后几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安排部署资料建档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数据、资料和文件,共建立环境综合整治档案63卷。
  三、专文辑录
  河口区人民政府印发《河口区城市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河口区城市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河口区城市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活动的庆典工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5月下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整治市容市貌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改善河口城区面貌,优化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根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河口区综合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河口城区现状,重点对城市容貌、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城市防汛工程实施综合治理。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组织、城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参与,形成统一指挥,联合行动的统一体。
  二、城区容貌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容貌治理工程
  1.集中对海盛路、海康路、海宁路、河滨路、中心路、河一路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简易平房、实体院墙及临时设施进行拆除,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理,并按街景规划要求建成透视篱墙和绿化工程。透景院墙建设和绿化工程统一由区城建年办公室负责设计规划。
  2.城区内道路破损路面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并对缺损的检查井盖和雨水篦子进行更换。
  3.对街道两侧经营摊点实行分段、定点、规范经营,按照就近原则,分别集中到指定区域,制定各摊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并对新增业户登记造册。
  4.加强对沿街施工工地的管理。对施工单位全面统计,集中办理占道等有关手续,所堆放物料全部清退至非机动车道,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围挡。
  5.对城区内户外广告牌、标语及条幅,统一标准,定点设置。
  6.对城区内各路段的出租车,交通部门按有关规定指定区域,定点停放。
  (二)城区绿化
  1.地方西区生活小区绿化,由区建委负责绿化、硬化设计,绿化面积不低于35%。
  2.职工医院南广场3万平方米绿地建设、1万平方米硬化广场本年度内完成平房拆迁及部分土建工程,并按总体规划和城建年的安排如期组织实施。
  3.各责任单位按照“门前三包”合同的要求,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沿街空地进行绿化和硬化,并保持清洁。
  4.庭院绿化。区政府将按照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绿化合同实施重点督查。
  (三)亮化工程
  实施河滨路、中心路、河一路、海盛路、海康路、海宁路及市场街亮化工程(含延伸路段),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各产权单位按要求负责对各路段路灯进行维修和改造。
  (四)城市防汛
  1.对河滨路、中心路、河一路、排水沟进行清淤,对部分影响排水的桥涵进行改造,按照区域分划,由区政府与油田各二级单位承担相应任务。
  2.面条沟疏通清淤工程。结合环城水系建设,由油地双方共同开挖、加宽,由区城建年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分别实施。
  3.对城区内排水设施的维护和清淤,由区城建年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
  三、乡镇治理主要内容和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乡镇实际,对影响乡镇驻地容貌环境卫生的建筑物、构筑物、乱摆摊点等进行综合治理,并制定出详细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报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四、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
  8月20日至8月2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区建委对城区内建设管理秩序和市容市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便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二)宣传发动
  (1)8月25日至8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区政府将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
  (2)各成员单位首先行动起来,可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方式向城区居民宣传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组织实施
  (1)9月1日至10月2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任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的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有具体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早作部署及时行动,以确保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检查验收为9月25日至9月28日。第二次检查验收为10月25日至10月28日。届时区政府将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对治理项目逐一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新闻曝光,对完成任务较好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城乡市容市貌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河口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学孟(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渠怀德(副区长)
  王光和(区长助理、区建委主任、城建监察河口大队大队长)
  张洪山(河口采油厂副厂长)
  魏吉臣(河口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吕从先(渤海钻井总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员:牛吉和(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吕廷芳(区卫生局局长)
  薄纯一(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庆华(区交通局局长)
  燕清然(区电业局局长)
  于跃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学武(四扣乡乡长)
  郭存三(六合乡乡长)
  毕建军(义和镇镇长)
  付兆钦(太平乡乡长)
  王端吉(新户乡乡长)
  王良进(孤岛镇镇长)
  成希琴(仙河镇镇长)
  李翔(河口社区计划科副科长)
  商同林(河口采油厂计划科科长)
  江金汉(渤海钻井总公司计划科科长)
  苏文刚(油田运输四公司经理)
  姜衍奎(油田运输五公司经理)
  崔永谦(油田河口供电公司经理)
  姜京山(油田工程建设一公司滨南—分公司经理)
  高振恒(油田工程建设二公司第二工程处处长)
  张晏辉(区建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张晏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城建监察河口大队2人,区公安分局2人,区工商局2人,区交通局1人,区交警大队1人,区卫生局1人,河口社区中队2人,城建年办公室2人。

知识出处

河口区建设志

《河口区建设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出版地:2006.12

《河口区建设志》比较翔实地记录了河口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区广大建设工作者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历程,并写进了许多与建设部门相关的工作。这本书较为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好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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