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国前商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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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建国前商标管理
分类号: F760.5
页数: 1
页码: 162
摘要: 县内工商企业未办理过商标注册,只是商品生产者在自已生产的商品上标上工匠、作坊的名称,或刻有一定的符号标记,以与他人生产的商品相区别。
关键词: 商标管理 商标意识 广饶县

内容

2000多年前,与商品交换相联系的商品标记即已存在,在一些出土的铜器、陶器等历史文物上,有不少标有工匠、作坊的名称或符号、标记。到了唐代(公元618 - 907年),在《唐律疏义》的律书中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律条。这说明,工匠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署名 ,不仅是为了在商品交换中与他人商品相区别,而且还要对商品质量负责。北宋时(公元960 - 1127年),已有图文并用的商标。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商标是中国发现最早的较为完整的商标,其商标铜版上有白兔图形,并有“兔儿为记”字样。在中国历史上,官府处理商标诉讼的案件也不乏其例。1736年,清朝地方政府对苏州布商黄友龙冒牌案件曾“勒石永禁”。
  近代的商标法律始于20世纪初期。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清朝政府曾制定《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2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商标法》,并设立了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商标法》,1935年又进行了修订。
  建国前,县内工商企业未办理过商标注册,只是商品生产者在自已生产的商品上标上工匠、作坊的名称,或刻有一定的符号标记,以与他人生产的商品相区别。如黄璩村打制的镰JJ铸有“黄”字; 韩庄村韩干臣生产的毛笔刻有“十八学士登瀛州”字样并刻上自已的名字等。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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