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国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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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93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建国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分类号: F014.1
页数: 8
页码: 145-152
摘要: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私营工商业发展较快。1950年12月,政务院通过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发展进行了规范。1953年,全县有私营工商业户1922户,从业人员2421人。
关键词: 生产力 个体私营经济 广饶县

内容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私营工商业发展较快。1950年12月,政务院通过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发展进行了规范。1953年,全县有私营工商业户1922户,从业人员2421人。
  1954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归口管理。县商业局负责管理县城的私营商业,县供销社负责管理农村的私营商业。
  1955 - 1956年,全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期,认为个体私营经济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产物,这种以剥削他人为基础的私人工商业与公有制完全对立,因而在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大部分私营工商业者走上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的道路,全县只余极少数的个体商贩。
  “文化大革命”中,个体私营企业被称为“资本主义尾巴”,有些刚发展起来的个体工商户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纠正了把个体私营经济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的错误政策,重新肯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并为个体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个体工商业得以较快发展。1979年,县工商局开始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发证。
  198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转发的国家农委《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中指出:“开展多种经营,要发挥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同时,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从此,县内个体工商户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全县个体工商业户数由1980年的210户发展到1830户。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如下法律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标志着国家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和政策又上升了一个新高度。
  1985年,县工商局对全县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验照,查处了违法经营户,取缔了无证经营商贩。是年底,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5692户,从业人员7001人,拥有注册资金1264万元。
  1986 - 1987年,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管理以及各种摊派上采取了不利于私营经济的做法,又加之部分个体工商户担心政策有变,致使不少个体工商业户停业、歇业。到1987年,全县个体工商户从1986年的6993户下降到5447户,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首次出现了滑坡。1987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确立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个体工商户得以恢复和发展。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形成了高潮。至1988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户数达到6743户,从业人员10364人,注册资金2710万元。
  1989年,县内部分个体经济已具备私营企业条件,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办理私营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是年底,全县有私营企业5家,从业人员77人,注册资金28万元。
  199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指出:“目前在治理整顿中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并不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改变,而是方针政策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利于个体、私营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稳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重宣传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长期不变的方针,澄清了模糊认识,稳定了思想,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至1991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990户,从业人员10645人,注册资金2770万元。个体工商户比1990年增长242户。与此同时,通过验证,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清理出的假集体企业进行了变更,对全县公路沿途饭店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查出的2814户无证经营户视情况分别进行了处理。
  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突破了姓“资”姓“社”的框框,确立了市场经济改革的目标,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极大地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由工商行政管理的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是年底,全县个体户登记注册户数达7663户,从业人员15399人,注册资金3528万元;私营企业169家,从业人员2421人,注册资金773万元。个体私营企业年产值达1.02亿元。
  1993年,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引导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使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特别是从事交通运输、商业等第三产业的个体工商业户数有了较大增长。与此同时,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实现由单纯的管理型向全方位服务型的转变,围绕着为个体工商户服务开展了劳动竞赛活动和“宁可耽误自己一小时,不可耽误个体工商户一分钟”活动,规定工商干部要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耽误;不让正在传递的信息在我手中断线;不让正在办理的事情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冷遇。全年为个体工商户现场办公122人次。
  1994年后,由于盲目追求发展速度,曾一度实行所谓的“先上车,后买票”的登记注册方式,放松了对注册登记前置条件的要求,致使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把关不严,质量下降。为改变这种状况,确保为市场输送合格的经营主体,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注重提高登记质量,凡要求有前置条件的,不办理前置审批,就不给登记注册。特别是对那些事关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情况的,必须严格把关,从而使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质量明显提高。
  1996年,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围绕着县政府提出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总体思路,立足本县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放宽经营范围,积极引导、支持农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带动个体私营企业向群体化、专业化发展。与此同时,从加强法规宣传力度、监督检查力度、行政执法力度人手,不断提高年检、验照水平,依法处罚、吊销不按规定进行年检、验照个体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1997年,县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本着“先放开、后规范,先办理、后完善”的原则,用足用活政策,为民营经济大开“绿灯”。一是实行“四放一简”和“先照后证”服务。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经营范围全部放开。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经营,允许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者冠县级以上企业名称;10万元以下按审计额核准,不需提交验资证明;凭身份证即可到基层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当天办理当天发照。私营企业办照实行受理、审核、发照“一条龙”服务,只要基本材料完备,当日办完。二是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是年7月1日后开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一年内免收管理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登记费;凡进入新建市场的业户,两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三是为制止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向个体工商户发放了《缴费卡》。四是引导农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专业村的种、养户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1998年,县工商局为了规范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意见》,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得到了规范。是年5月29日,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组建了供工商、公安、审计等7个部门联合办公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大厅的建成,为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1999年- 2000年,个体私营经济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迅速拓展,个体私营企业由过去的分散的独门独户的经营层次,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此,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运用登记管理职能,积极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登记注册服务,引导经营者加强企业管理,增加科技意识,向科技型、开放型、外向型企业发展,为个体私营经济做大做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
  2001年,为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十分注重软环境建设,落实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完善首问负责、文明用语及服务禁语等制度。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个体私营企业登记集中到注册大厅,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两卡一纸”(便民服务卡、特邀监督卡、登记注册明白纸)等服务,加快了办事速度。大厅取消双休日,实行“三心”(尽心、热心、实心)服务,提高了办事质量和信誉。
  2002年,在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管理中,认真落实了政府提速的要求。为优化环境,构筑服务型工商行政管理体系,县工商局重新装修了注册大厅,内部设置了工作窗口、电子屏幕、明白纸等;进一步完善公开了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各项制度。在搞好服务的同时,为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查处了一批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了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清理无照经营户710户,限期办照556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54户,其中取缔烟花爆竹业户32户。
  2002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1059户,从业人员23475人,注册资金2.19亿元;私营企业1142户,从业人员35662人,注册资金8.11亿元;全县个体私营企业总产值达到58.7亿元。
  附:1.1985年工商企业发照统计表;
  2.2002年工商业所有制、行业分布比例一览表;
  3.1982-2002年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及主要指标一览表;
  4.1989-2002年私营企业发展情况及主要指标一览表

知识出处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广饶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东营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地:2004.8

本书断限上起1943年,下至2002年底,包括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与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装备管理、教育与法制、党群工作、协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所、人物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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