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拓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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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3809
颗粒名称: 改革开拓者
分类号: K828
页数: 9
页码: 422-430
摘要: 本文描述了改革开拓者,概括了张炳忠、刘国贤 、陈 伟、王新生、张林渠、崔学甲、荣海青、张立新、崔利民、李玉忠、邢鸿渐等。
关键词: 社会人物 传记 中国

内容

张炳忠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招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县招商局局长。1956年4月生,利津镇后十四户村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王庄公社党委常委兼后十四户村书记,店子公社党委常委、党委副主任,北宋公社党委纪检委员 ,北宋党委副书记、乡长,大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大赵乡党委书记,利津镇党委书记,利津县商贸委副主任,利津县商贸委主任,利津经贸委主任,利津经贸党工委书记、经贸委主任,2005年3月起,任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利津县招商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利津县招商局局长等职。
  张炳忠任职以来,特别是任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职务以来,他立足实际、创新思维,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开发区的先进经验,积极研究探索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新路子,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利津特色的开发区建设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将开发区的整体工作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他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项目承载能力,规划了开发区商业用地1600亩,完成了凤凰商城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采取机淤和人工填土相结合的方式整平土地4000亩。先后制定出台了《利津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政策》、《利津经济开发区征用土地补偿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近期利津福来铜业项目、香港美而高服饰项目以及利津科信石油设备项目的引进、论证、谈判、推进和落实等各项工作中,都投入了大量精力并参与了其全过程运作,顺利完成了世通纸业、华津集团、500万吨/年常减压技改扩建工程、三阳公司股线生产线等项目的安置工作。他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筹备了中欧化工项目洽谈、沈阳韩国招商周、赴韩招商、东营经贸洽谈会等多次大型招商活动,为活动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以及后续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招商引资政策、制度的建设力度,先后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外商接待程序》等文件,出台了新的《项目考核认定办法》,对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水平,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轨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不断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方式,突出抓好专业招商和载体招商。搞好专业招商和企业招商的对接,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专业招商工作机制。全面协调县综合专业招商加强项目信息的整理,为其牵线搭桥,实现强强合作。坚持把网络招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利津经济开发区网站。搞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在理顺服务程序、健全服务制度和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下功夫,并为利津经济开发区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近年来,在张炳忠的带领下,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先后被评为“200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度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单位”、“2005年度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他个人自1997年至今,连续八年考核优秀,并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2004年被市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刘国贤利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1959年1月生,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历任外贸公司业务员、记帐员、贸易科长等职。1987年9月调入县农资公司工作,任业务股长,后提升为公司副经理、经理兼党支部书记。1996年经组织部门研究,调入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任县社理事会副主任,2005年11月任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在外贸工作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由一名普通的业务员很快提拔为记帐员,并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同事们的充分肯定,后提拔为贸易科科长。1987年调入农资公司后,面对新的工作环境和市场竞争压力,积极学习新业务,适应新形势,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所分管的业务连年在公司名列前茅。升任公司经理后,带领公司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团结一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农业为宗旨,以“创新工程”为动力,以“打品牌,树形象”为目标,全面开拓创新农资经营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业绩。在农资专营放开、农资市场出现了完全市场化竞争的情况下,公司克服困难、转变经营思路,加大销售力度,公司业绩连续保持上升势头,年销售各类化肥4万吨以上,农地膜1000吨以上,农药500余吨,占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总量的50%以上。公司年实现利税200余万元。在抓好正确决策经营方针和经营主线的同时,刘国贤还把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融入企业文化、企业制度、企业经营之中,以精神文明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以物质文明充实精神文明内涵,相得益彰,共同提高。从1992年到1996年,刘国贤连续获得全市供销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1996年度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经济战线标兵”和“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担任县社理事会副主任期间,主抓的农资网络建设、烟花爆竹经营、棉花产业化经营等项工作,成效突出,走在了全省前列,分别在全省作为先进典型做经验介绍。由于业绩突出,曾先后被市政府授予“全市流通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省供销社授予“全省兴农杯劳动竞赛先进工作者”。2005年11月担任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坚持树正气、立新风,创实绩、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圆满完成了所承担的“两进”工程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科技培训等任务,并且综合评比列全市同行业前列。
  陈伟利津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二级警督。利津县北岭乡人,大专学历,生于1957年8月,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利津县北宋供销社业务员、油棉一厂副股长,县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庭长、庭长等职务。
  1998年他负责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组建工作。在一无经验,二无人员,三无办公设施的情况下,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实现了“一年建队,二年达标,三年创优”的目标。法警大队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达标先进单位”和“全省先进法警队”。为建设一流的法警队伍,他带领全队警员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全体警员服务大局、服务审判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始终保持法警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队伍管理上,他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实行了招聘法警的警营化管理机制,制定聘警管理规定及奖惩办法,严格落实法警训练大纲确定训练科目,开展法警技能练兵、比武、表演和竞赛活动。以严格的制度要求人,以平等、宽容的心态对待人,法警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警员的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形成了一支政治可靠、军事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忠于职守、清政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现代化司法警察队伍。法警大队成立以来,执庭押解2660余次,协助执行案件2100余件,参与中院调警50余次,处置突发事件40余次。成为审判工作的坚强后盾。他注重言传身教,事事处处以身作则。他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带头参加训练,手把手传授法警训练技能,从不因个人私事耽误工作。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中院组织的执行特勤任务他主动要求参加,每次都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
  出色的工作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调入法院以来,先后两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0次被市中院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四次被县直机关党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12月被授予全市法院第四届“十佳标兵”荣誉称号。
  王新生利津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副科级审判员。利津镇孟坦村人,,生于1963年3月,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历任县法院书记员、法警、执行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店子法庭庭长、北宋法庭庭长、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等职务。
  他1981年高中毕业,1985年“考干”到法院工作。为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他先后参加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专业证书班、大专班,山东省干部函授大学本科班,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在办案过程中,他虚心向老法官学习,注重总结办案经验教训,终于从一名“门外汉”变成审判、执行工作的行家里手。近五年来,执行各类案件300余件,执结案款200余万元。所在庭连续两年目标考核名列前茅。
  他忘我工作,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担任执行庭长期间,他几乎每天都起早贪黑,带领干警深夜执行任务,有时连续一个星期睡不上一个囫囵觉,一天行程一千多公里路,星期天很少得到休息,但从不叫苦叫累。不知疲倦的工作,使他积劳成疾,患上了严重的肺病,住院期间,他念念不忘本庭的工作,利用回家休养的时间到庭里看望干警,指导执行工作。
  多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委托执行、集中执行、执行听证会、交叉执行、执行和解等方法灵活运用,合理运用文明执行、公开执行等执行艺术,处理了一大批比较棘手的执行案件。如信用社与工业品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促使对方将其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信用社冲抵债务,使此案顺利执结。韩某某等67人诉韩某某销售假化肥一案,标的额达27万元。申请人人数众多,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如执行中稍有不慎,会造成群体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他仔细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多次深入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他注重科学管理,发挥团队精神。根据院里的目标考核办法制定了本庭的考核细则,科学合理的将本庭工作具体到个人,进行量化考核和管理。在工作上充分的信任干警、尊重干警,在生活和政治上关心干警、爱护干警,用人性化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干警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参加工作20多年来,立足本职,严肃执法,清正廉洁,文明办案,服务大局,不论是在什么岗位上,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法院建设做出了突出的成绩。1994年被市中院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1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4月被县直机关党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林渠中共利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1955年9月生,利津县汀罗镇张家嘴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汀河中学教师、县委政法委秘书、县综治办副主任、1995年4月起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1997年1月起任现职。
  张林渠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奋努力,任劳任怨,在任教11年中(包括任民办教师),始终担任班主任一职,他所教的班级,无论是统考还是升学成绩,在全县都名列前茅,得到了同志们的赞扬和上级的表彰。特别是担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以来,认真学习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知识,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解放思想,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开创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局面。在历次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全县各类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破案率不断上升。制定并实施《利津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在全县推行了“十明工作法”、“三员双控”、店户联防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综治信息网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以上,协调解决处理重大疑难案件近百起。多年来,他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工作经验,撰写理论文章,指导全县政法与综治工作。1994年5月,他撰写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一文被评为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党风育人用人理论研讨会优秀科研成果奖,同时,被全国党风与育人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委会和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党风科学专业委员会评为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997年11月他撰写的《浅谈解决妇女越级上访案件的方法和对策》一文,被省妇联评为优秀论文,荣获二等奖,并被评为全市政法科研成果优秀奖。在油区治安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油田、油地共兴共荣发展的思路,组织公安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整治活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他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建议在继续加强以乡镇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综治委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乡镇综治办建设,配备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配齐了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全县510个村都配齐了专职综治办主任,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细化量化各项标准,严格目标管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和奖惩力度,推动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对因教育、管理、防范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人员犯罪的单位,建议综治委坚决一票否决,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综治工作做法和经验受到各级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和赞誉,并被其他地区借鉴推广。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自1995年以来,先后10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2000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1988年至1997年期间,张林渠同志个人先后8次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1991年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授予东营市“一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并被县委、县政府记功一次;1996年2月,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二等功,并被评为全市政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997年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工作者”;2000年2月,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记三等功一次。2005年元月,被东营市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油区秩序重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6年8月,被东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胜利石油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滨海油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崔学甲利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55年1月生,利津县陈庄镇北坝村人,大学文化,1974年12月入伍,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毕业于第二地面炮兵学校。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1986年12月转业到中共利津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2005年4月起任现职。
  1983年到1985年在部队担任基层政治主官期间,大胆改革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率先在全军基层连队开展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1984年连队有8名战士考入军校,成绩列集团军第一名,当年在师团组织的各项比赛中夺得八项第一,育才建连工作受到十二集团军、南京军区的表彰奖励,并得到全国政协副主席、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教授的高度评价。南京军区人民前线报、江苏徐州日报、新华日报对“面向现代化、坚持育才建连”的事迹作了详细报道。
  崔学甲转业到地方工作后,继承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政法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担任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期间,以身作则,带头实干,积极协调政法委、综治办、610办公室及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建议在继续加强以乡镇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综治委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综治办建设,配备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配齐了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全县510个村都配齐了专职综治办主任,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细化量化各项标准。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政法、综治及“平安利津”建设工作,及时推广基层创安工作经验。1996年组织在全县农村推广了原王庄乡的“十户联防”工作机制。2005年在全县各乡镇推广了陈庄镇的“十明工作法”、“三员双控”工作机制,开创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利津”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崔学甲1977年在济南军区装甲兵组织的军事练习中完成任务突出,被坦克六团荣记三等功。1984年大胆进行思想政治改革。坚持育才建连成绩显著,被坦克二师树为干部标兵,荣记个人三等功。连队被十二军团记集体二等功,被南京军区表彰为标兵连队。1987年到1991年连续五年被县直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2年被东营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994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998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00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03年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被东营市综治委表彰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5年被东营市人民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春季油区秩序重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荣海青利津县荣记牙科诊所主任,县政协委员、口腔执业医师、东营市医学会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理事、东营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营市美术家协会会员。利津县利津镇东街人,生于1963年1月,198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海军北海舰队四〇一医院卫生员,后考取青岛卫校。
  1986年复员后,荣海青在同学、战友的的帮助下,自筹资金创建了利津县荣记牙科诊所。经过艰苦创业,现拥有360平方米的治疗室、进口美国口腔内窥镜、X光机、治疗仪等5套大型诊疗先进设备,有9名专业医师常年坐诊,累计治疗牙病患者30万人次。她勤奋好学,为了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订阅了多种国内外口腔医学杂志并多次参加了国内外著名专家举办的培训班,于1997年3月至1998年2月在省口腔医院进修。2001—2006年,连续六届参加了中国国际口腔医学学术报告会,在北京、上海举办的口腔新技术研讨会上,通过学习,他的专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并理论联系实际,能把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他的诊疗、镶牙、补牙医疗技术显著提高,他的医疗技术水平不仅在利津县享有很高的声誉,而且在淄博、滨州、东营、沾化、河口等周边地区也享有很高的声誉。
  在工作中,荣海青认真探讨钻研业务,撰写并发表了论文《陈1日性下颌关节脱臼复位术》,刊登于《中国实用综合医学》杂志,《万东数码200MA口腔X线机故障分析》刊登于《中外医学放射技术》杂志。参加了由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新华书店发行的医疗工具书《临床检验手册》的编著工作。他的牙科诊疗技术水平,还得到了许多媒体的认可和报道,1997年10月31日和2003年3月3日的《东营日报》先后报道了他《医心暖如春》和牙科诊疗图片等,并多次被利津县电视台报道。
  荣海青医术高超,医德高尚,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1998年、1999年、2000年连续三年被东营市工商局评为“光彩之星”,2005年被东营市医学会评为医学特色专长人才,2006年被东营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张立新利津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书记。1961年5月出生,利津县明集乡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中学高级教师。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教务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人事股长;2002年任现职。兼任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会员。2003年12月光荣地出席了“全国幼儿教育百年纪念大会”。
  2002年9月因工作需要走上了幼教工作岗位,任职以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求真务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纲要》和《规程》及各项幼教法规;坚持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导航;坚持走“教科研兴园”之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制度;坚持“以德治园,依法治园”;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才强园为己任、以园所发展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为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锻造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品学兼优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园所空间大的区位优势,在校园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做文章;加大投资力度、完善育人功能;达到了环境育人的目的。园所拥有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人均25平方米,科学的种植区、宜人的小竹林、五颜六色的花卉、纵横交错的灌木、透着芬芳的果树区、绿荫如画的小憩长廊、翱翔园所的广场鸽子,给幼儿园增添了无限的生机和情趣;适应环境变化与季节交替相映的迎宾大厅;一至三楼走廊的宣传墙饰张扬着孩子的个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潜移默化地陶冶孩子的情操;园本化建设的特色已在实验二幼生根、开花、结果,并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特别是在2005年省十佳幼儿园争创工作中,他带领二幼人,自我加压、艰苦创业,以高分顺利通过验收。当时,省验收团专家这样评价二幼:“三年的发展令人吃惊”、“三年创了十年的业”。
  执著的追求、不懈的努力,有了可喜的收获,他连续三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所在单位先后荣获“山东省十佳幼儿园”“山东省示范幼儿园”、山东省“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市级文明校园”、“市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东营市基层创安先进单位”、“市巾帼文明岗”、“市级先进女职工集体”、“县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校园”、“县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县级青年文明号”、“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县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崔利民利津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书记、局长、经理。1960年7月12日生于利津县虎滩乡张村。1994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利津县副食品公司业务科长,利津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业务科长、副局长、副经理,1996年5月任河口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1998年5月至今任利津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书记、局长、经理。
  崔利民任利津县烟草专卖局局长、经理后,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立足公司实际,大胆改革创新,坚定“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奋力拼搏,使公司效益连年提高,2006年销售卷烟8700箱,实现销售收入7738万元,实现利税1200万元,其中,实现利润950万元。为了促进公司效益的不断增长,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他非常重视烟草市场的管理工作。从基础抓起,突出重点,加大对全县烟草市场的综合管理。多年来,积极争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先后与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利津县公安局配合共同治理全县烟草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1998年至今累计查获各类违法卷烟5132.21件,总案值50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烟贩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实行“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试点工作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工作,为了取得市场第一手资料,他与班子成员跑遍了全县的每个村庄的每个经销户,了解卷烟销售过程中的卷烟结构和牌号销量情况,同时,他还要求公司机关中层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每月抽出不少于10天的时间下市场进行调研,向领导写出市场调研报告,为全面顺利的实施“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试点工作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2006年底,公司圆满顺利的完成了“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试点工作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工作。几年来,他不畏艰难,扎实工作,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依法经营,使企业得到了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面貌得到了飞速发展,利津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固定资产由1998年的600万元增加到了现在的1500万元。公司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县“纳税先进企业”。崔利民1991年被评为山东省烟草公司、省烟草专卖局先进个人,1999年被县委、县府授予经济战线标兵,2000年至2006年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玉忠利津县卫生防疫站站长、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医师。明集乡西王参人,1963年12月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至1982年7月毕业于淄博卫生学校卫生医士专业,1989年8月至1992年8月毕业于山东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参加工作后的1982年7月至1991年3月,先后任利津县卫生防疫站医士、卫生医师、卫生主管医师、公共卫生科科长,其间1989年10月至1990年6月挂职盐窝医院帮扶工作队队长;1991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利津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其间曾在山东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学习毕业,1997年2月至1998年2月挂职陈庄镇立新村扶贫工作组组长);2006年5月起任利津县卫生防疫站站长、党支部书记。
  他的科研成果主要有“利津县寿命表的编制及应用研究”,于2004年12月通过东营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鉴定,达到同类研究的国内领先水平。2002年至2006年,他先后在国家核心医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1998年、1999年、2000年、2002年、2004年分别获得利津县委、县政府嘉奖,2002年3月被山东省卫生厅、人事厅授予“全省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一次,2003年4月被利津县机关党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3年7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非典防治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一次。
  邢鸿渐利津县第一中学高级教师、利津县政协原副主席。1927年9月生,山东省鄄城县董口镇邢屯人,1951年毕业于山东省行政学院政法系(大专学历)、1964年3月复于曲阜师范学院高师进修班,1966年毕业(本科学历)。1949年8月在山东省教育干校参加工作,1951年2月任惠民专署法院文书;1952年2月任利津县文教科科员,同年春调利津速成师范工作,7月任利津师范教师;1954年任利津一中教师,1968年后分别任利津三中、利津四中教师,1978年8月任利津一中教师,至1993年8月离休。
  1984年当选为东营市第一届人大代表;1984-1993年连任三届利津县政协副主席,兼任利津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主编《利津文史资料》;1988—1993年任政协第六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主席团成员;1988-1989年分别聘为省、市、县统战部知识分子联络员。
  邢鸿渐大半生的精力,主要倾注于教育战线。1952年春,以他为主创办了“利津速成师范”,同年7月又参加创办了“山东省利津师范”,1954年利津师范与北镇师范合并,被留下参加创办“利津一中”,接连参加创办利津解放后的三处中等学校,所以被人们称为“三朝元老”。但他不依老资格谋名利,仍为师教学。他40余年的教师生涯,三尺讲台,传道传业,宵衣旰食,苦中有乐;甘为人梯,无怨无悔,被广大师生誉为为人师表、德高望重的优秀教师。在漫漫岁月里,担任过20余年的班主任,教送过20余届高中毕业班。他数十年的执教生涯,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赢得了领导、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为此,党和政给予了他诸多荣誉。1978年以来,在利津一中历年评为学校先进工作者,两次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1983年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并获“在教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荣誉证书”;1984年评为山东省优秀班主任,并获“从事教学30年荣誉证书”;1988年评为中学高级教师,并获“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荣誉证书”,同年工作事迹被收入《教坛群英谱》。1990年工作事迹被收人《山东社会科学人名辞典》。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6)

《利津年鉴(2006)》

出版者: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

出版地:2006.11

本年鉴系统地记述了2005年度利津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新经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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