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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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9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教育
分类号: G40
页数: 2
页码: 494-495
摘要: 本节记录了1940年后,在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领导下,境内农村办起民校、识字班,普遍开展“小先生运动”,小学生业余包教青壮年文盲识字。
关键词: 教育 理论 思想

内容

1940年后,在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领导下,境内农村办起民校、识字班,普遍开展“小先生运动”,小学生业余包教青壮年文盲识字。妇女参加识字班。建国后,农村业余文化学习形式多样,多数村办起常年民校,扫盲工作步入正轨。
  建区后,遵循“党政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参加,强化政策措施,因地制宜规划,堵、扫、提高并举,文化技术教育结合”的指导方针,针对农村不同情况,采取集中办班、就近编组、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扫盲活动。两区合并后,东营区下发《扫盲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具体部署全区扫盲工作。至1995年底,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通过省政府验收。1997年,非文盲率由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88.8%上升到99.84%,脱盲人员复盲率控制在2%以内。
  在抓农村扫盲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成人教育网络。各乡镇按省示范学校标准建设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各村(居)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学校从实际出发,开展实用技术教育,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1996年11月,辛店镇、史口镇、龙居乡3所成人教育中心学校达到市级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标准。至1997年底,全区有成人教育中心学校8处,占地面积64.57亩,建筑面积8642.48平方米,实验仪器及电教器材总价值22.4万元。累计培训人数81966人次。辛店镇、史口镇2所成人教育中心学校达到省级标准。

知识出处

东营区志

《东营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0

本书分二十五篇,内容包括:行政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石油;城建环保;农业;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财政、税务、金融;政党、政协;政务;公安、司法;军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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