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仲发明的马车,由于时代相当久远,不可能有实物保存下来。但距今3000多年的甲骨卜辞中,已出现象形文字“车”观其字形结构,分别由轮、轴、舆、辕等部件组成。.这是一种单辕车,由车舆下方,向前伸出一根较直辕木,牵车的马匹分别套在辕木左右两侧。通常由两匹马驾驶,多者可用4匹,但绝不能用单数。这种以木为主体结构的马车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大大方便了交通运输,成为奴隶主贵族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马车在当时还是一种特殊的礼器,是特权阶层身份、地位的象征。奴隶主贵族死后,往往用车马随葬。由于当时还没有青铜配件,构成马车的各种部件均应是木制品。史料也记载:“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圆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机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管子•形势解》)这是讲对车的部件质量检验,要求很严,“机旋相得”是指达到转动配合的精度标准,结构更为合理,因而坚固耐用,驾驶起来十分方便。
马车的发明是科技史上的一件大事。以马力代替人力,大大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交通效能,增强了人们的地域拓展能力,有利于各地区间的联系和信息交往;扩大了各地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马车的发明也促进了道路的发展。随着马车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速度和承载力较高的马拉战车,逐渐在此后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夏代的造车业,亦为殷商时期造车业的进步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