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建筑勘测设计院完成市文化馆等工程设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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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唯一号: 151032020220006188
事件名称: 枣庄市建筑勘测设计院完成市文化馆等工程设计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25/001
起始页: 085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
结束时间: 1965年

事件描述

枣庄市建筑勘测设计院1962年至1965年,完成市商业局库房、枣庄镇委二层楼、市人委办公楼、被服厂营业楼、被服厂1至10号宿舍楼、市人武部办公房和营房、市东方红影院、市招待所、市文化馆等工程设计。1975年至1985年共完成1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88项,其中工业项目10项,民用工程78项。重点建筑工程设计有:枣庄市自动电讯大楼,建筑面积6162平方米,局部6层,框架和砖混结构;枣庄市长途汽车站,局部4层,高25米,框架和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167平方米;市档案楼,5层,高19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砖混结构;市体育馆,建筑面积3487平方米,高32米,网架结构;市青少年宫,建筑面积3384平方米,7层,高23米,框架结构;市贸易大楼,建筑面积4164平方米,6层,高22米,框架及砖棍结构;枣庄宾馆,建筑面积5385平方米,6层,高23米,砖混结构;市水泥厂窑房圆仓,高25米,直径16米,建筑面积5443平方米,框架砖混结构。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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