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对全市民兵建设进行了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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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唯一号: 151032020220005435
事件名称: 枣庄市对全市民兵建设进行了改革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25/001
起始页: 0557.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1981年

事件描述

1981年,对全市民兵建设进行了改革。 民兵的年龄规定为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的年龄男性为18岁至28岁,女性为18岁至23岁。女基干民兵人数为基干民兵总数的10一15%。普通民兵为29岁至35岁,不编女性。机关、事业单位不设民兵组织。经改革,全市民兵总人数减少到290680人,其中基干民兵减少到43416人,普通民兵减少到247264人。全市共建基干民兵营86个,基干民兵连69个,基干民兵排1174个。1984年,民兵组织再一次调整改革。全市建立武装基干民兵团3个,武装基干民兵营85个,基干民兵连185个,基干民兵排1398个。 民兵总数为299514人,其中基干民兵52033人。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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