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政府枣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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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唯一号: 151032020210011547
事件名称: 枣庄市政府枣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19/001
起始页: 0174.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12月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2006年12月,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枣庄市政府《枣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枣政发〔2006〕76号〕,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运送、暂存工作。坚持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制度,购置了焚烧炉. 修建了焚烧间。

知识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出版者:山东大学出版社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同志送来志稿,嘱我作序。阅读这部内容翔实、体例完备、图文并茂的志稿,不禁心潮澎湃、思绪万千。《院志》记述的十年,正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是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加大公共卫生投人,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成就辉煌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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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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