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调整执行临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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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唯一号: 151032020210011199
事件名称: 妇幼保健院调整执行临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19/001
起始页: 0125.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2013年5月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2013年5月,市妇幼保健院调整执行临时工最低工资标准1220元,原来的1100元自动调整到1220元。学历工资调整情况:由原来的中专5元调整为10元;专科10元调整为30元;本科15元调整为50元。

知识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出版者:山东大学出版社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同志送来志稿,嘱我作序。阅读这部内容翔实、体例完备、图文并茂的志稿,不禁心潮澎湃、思绪万千。《院志》记述的十年,正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是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加大公共卫生投人,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成就辉煌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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