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滕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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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7472
事件名称: 1981年滕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003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1年10月24日
结束时间: 1981年10月25日

事件描述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提一超及委员共14人。 县委书记孙庆传到会讲话。他指出:党中央确定建立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组织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一项战略决策,是根据我们党和国际共运的历史经验提出来的。搞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着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强党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对于应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任免的干部,县委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办事。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报告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把人民的事情办好。 副县长张友瑞作《关于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情况的汇报》,副县长刘长胜作《关于处理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法院院长王振常作 《关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决议、进一步贯彻〈婚姻法〉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任命县检察院检察人员11名;决定罢免许永爱的县九届人大代表职务。

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本书详细介绍了滕州市1981年到2001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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