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滕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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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滕州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5115
事件名称: 1966年滕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10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2月20日
结束时间: 1966年2月24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2月20日至24日滕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07人。会议听取了樊毅副县长所作的《滕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局长张锦秀作的《滕县1965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6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魏法堂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代表讨论,同意并批准了以上三个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滕县人民委员会:县长陈永峰,副县长樊毅、王开矩、程竹泉、许振东、李杰、刘长胜、陈鹤苓,委员23人。补选出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名,会议受理了提案325件。大会在当时情况下通过的主要决议是:1、突出政治,大学毛泽东著作,首先要精读、细读、学好、用好《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为人民服务》三篇文章。2、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继续深人地开展阶级斗争,进行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同时,要学大寨,学大庆,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彻底革命精神,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运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3、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计划、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知识出处

滕州大事记

《滕州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滕州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活、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大事、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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