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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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2105
事件名称: 1994年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8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11月25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11月市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25日,市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决定》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抓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并强调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培养“四有”新人;(二)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整体素质,全面实施“科技兴市”战略;(三)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加强精神文明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五)努力开展好多层次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六)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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