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作出《关于开展市场农业年活动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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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2036
事件名称: 1994年作出《关于开展市场农业年活动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1月18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市场农业年活动的意见》18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市场农业年活动的意见》,称:199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年,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年。为把农业推向市场,把农民引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市场农业年活动。开展市场农业年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坚持把创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作为市场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作为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市场农业年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把全市农业逐步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结构协调,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市场农业,实现向农业强市的跨越。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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