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滕州市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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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2030
事件名称: 1993年12月滕州市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7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12月17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12月全市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17日,据《滕州信息》载:滕州市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1)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1至11月份共立案查处党内、行政各类违纪案件179件,查结177起,处分党员、干部163人。在所查的案件中.涉及科级干部13人,经济案件45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8起。市检察院截止到12月10日共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40起44人,其中大要案30起,共追回赃款19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2)狠刹了四股不正之风。一是治理了乱收费。市抽调210名专业人员投入乱收费检查工作,据统计,全市清理整顿41个部门,276个单位,清理整顿收费项目551项目,取消和废止了一批乱收费项目;二是狠刹了公款吃喝风。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的《关于狠刹公款吃喝风的意见》,绝大多数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重新制定了禁止用公款吃喝、超标准招待的规章制度;三是清理了违控购买小轿车。通过核查,发现全市违控购买小汽车189辆.已处理158辆,剩余31辆正在处理中;四是清理了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查出无偿占用企业人员56人,资金31.5万元,目前占用的企业'人员已全部回到原工作单位,对占用的资金有关单位正在进行清退。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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