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市委表彰抗洪抢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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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2013
事件名称: 1993年市委表彰抗洪抢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6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8月26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8月市委表彰抗洪抢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26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抗洪抢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决定》说:8月4日的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全力以赴,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和抗灾自救中去。受灾较重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带领群众冒着生命危险抢救国家财产,抢救受灾群众,稳定了受灾群众情绪,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省、枣庄市驻滕单位、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受灾较轻的乡镇,及时捐款赠物,救助灾民,使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并尽快恢复了生产。充分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无私奉献精神,在市抗洪抢险中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为了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串突出贡献的15个模范集体、20名模范个人、64个先进集体和22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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