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政法委《工作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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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853
事件名称: 1991年3月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政法委《工作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3月20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3月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政法委《工作意见》20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批转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三无乡镇”、“四无村庄”、“五无厂企”和“依法理家”活动的工作意见,认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这项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贯彻党中央“稳定压倒一切”指导方针的重大战略措施,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共同努力,齐抓共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治安的社会责任。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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