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决定“八五”期间为群众办好十五件实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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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833
事件名称: 1990年决定“八五”期间为群众办好十五件实事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0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11月中旬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11月市委决定“八五”期间在城市建设上为群众办好十五件实事中旬.市委决定在“八五”期间,在城市建设上重点为群众办好15件实事。1、煤气输配工程建设,“八五”期间煤气规模达7万立方米/日,95年气化率基本达到100%。2、自来水第二水厂扩建及管网配袞工程建设,“八五”期间,使城市居民全部用上自来水。3、汽车站改建工程建设。4、火车站地段改建工程,从今年并始,五年间完成车站广场和车站区商业城的建设。5、滕南住宅小区建设,总开发面积为21.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9万平方。6、铁路货场建设。7、善国住宅小区改建,占地17公顷.拟建面积7.75万平方米。8、善国南路建设,路长1874米.宽42米,为三块板式结构。9、龙山东路建设,全长920米,宽50米.三块板式结构。10、龙山西路违设.长2100米.宽20米.铺筑沥淸路面。11、善国北路建设,长1300米,宽42米,三块板式结构。12、塔寺南路建设,长1540米,宽20米,一块板式结构。13、荆河公园扩建工程,总面积225亩,其中水面75亩。14、赵王河治理工程,总长3688米,分三段治理,引进荆泉河水,两岸绿化.使之形成沿河公园。15、市容环卫设施建设,改建成新建水冲厕所20座,建成垃圾转运点20处。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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