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发出《关于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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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771
事件名称: 1989年发出《关于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8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1月21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11月市政府发出《关于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的通知》21日,市政府发出《关玉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査的通知》,称:国务院决定,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省政府和枣庄市政府先后发出了有关通知,人口普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为认真贳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全市人口普查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滕州市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IB: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建立普査小组.各企事业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具体开展人口普查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这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第四次人口普査任务圆满完成。市第四次人口普査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振玉,副组长柴学志、姜金科、徐祥霭、李自珍,成员14人,下设办公室。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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