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0月邢民、李效凌任副市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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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763
事件名称: 1989年10月邢民、李效凌任副市长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0月23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10月邢民、李效凌任副市长23日,市委发出通知,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省煤炭工业局安监处副处长邢民,枣庄市二轻工业局副局长李效凌到滕州挂职工作。经市委常委研究同意提名:邢民、李效凌二同志担任滕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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