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制订《关于开展"整顿纪律”活动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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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670
事件名称: 1988年制订《关于开展"整顿纪律”活动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6月10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6月市委制订《关于开展"整顿纪律,加强团结”活动的意见》10日,市委制订了《关于开展“整顿纪律,加强团结”活动的意见》,指出: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顿纪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中,还存在着以权谋私的个人主义、不负负责的官僚主义、纪律松弛的自由主义、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行贿受贿的丑恶现象等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因此,根据党的十三大从严治党的精神,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增强全党的纪律观念的要求和中共枣庄市委关于开展整顿纪律、加强团结活动的意见,市委研究决定从6月20日到7月20日,在市直部门和乡镇机关中开展一次整顿党的纪律的活动。《意见》中还就这次活动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以及组织领导等内容作了明确说明。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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