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县委恢复组织员谈话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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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654
事件名称: 1988年3月县委恢复组织员谈话制度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4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3月2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3月县委恢复组织员谈话制度20日,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三大提出的“从严治党”的精神,确保新党员的发展质量,县委决定恢复组织员谈话制度。为此,县委组织部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县委组织员谈话工作规程(试行稿)》。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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