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批转《1987年全县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598
事件名称: 1987年批转《1987年全县普法工作实施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2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4月24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4月县委批转《1987年全县普法工作实施意见》24日,县委批转了《1987年全县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指出:今年的普法工作要以《宪法》的宣传教育为核心,以干部和青少年学法为重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阅读

相关地名

滕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