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县委常委制订改进作风的十项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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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597
事件名称: 1987年县委常委制订改进作风的十项规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4月2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4月县委常委制订加强自身建设改进作风的十项规定20日,县委常委“一班人”为巩辱发展整党成果,模范地执行《党章》和《准则》,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党性,加强自身革命化建设,特作出了十项规定:一、坚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二、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集体领导的原则;三、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不断增进团结;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切实搞好调查研究;五、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基层服务;六、严格遵守《准则》,做端正党风的表率,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一切浪费;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九、尊重和照顾好老同志;十、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领导水平。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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