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县委就区分不正之风问题规定政策界限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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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499
事件名称: 1985年县委就区分不正之风问题规定政策界限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9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5月中旬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5月县委、县纪委就区分不正之风问题规定了八条政策界限中旬,县委、县纪委就区分不正之风问题规定了十条政策界限。具体是:1、把改革中缺乏经故,界限不清而办了错事同借改革之机搞歪门邪道,谋取私利区别开来;2、把安排编余人员、待业青年兴办第三产业同以权经商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区别开来;3、把支持子女亲属自谋职业同利用职权,套购紧销商品,怂恿子女搞非法经营区别开来;4、把退居二、三线的老同志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给以合理报酬与当企业后台索取红利区别开来;5、把按照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规定推行经济承包,实行多劳多得,重奖重罚同违犯财经纪律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区别开来;6、把政策允许的议购议销与乱涨价,非法牟取暴利区别开来;7、把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从俭招待同动用公款大吃大喝,收取礼物区别开来;8、把正常的干部任免同突击提干区别开来。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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