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震动全国的“六•二”爆炸案被破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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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483
事件名称: 1985年1月震动全国的“六•二”爆炸案被破获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8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1月24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月震动全国的“六•二”爆炸案被破获24日,滕县公安局成功地破获了一起震动全国的“六•二”爆炸案,犯罪分子李方廷已被我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反革命爆炸犯李方廷,系滕县西岗前寨村人,捕前系田陈煤矿建井二工区掘进工人。1981年,他因违反生育规定,田陈煤矿没有给他升级、发奖金。从此,李犯对政府怀恨在心,寻找时机,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同年6月2日,他携带炸弹来到津浦铁路580公里处(滕县南沙河站附近),进行反革命爆炸活动。近几年,李犯连续在铁路沿线高压电线杆作案多起,均未被抓获,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震动。为了严厉打击反革命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滕县公安局在省、市、县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了一大批有丰富的经验的侦察员,进行破案会战,经过三年多的精心调查,实地访问,终于成功地抓获了反革命爆炸犯李方廷。李方廷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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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李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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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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