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制订出《关于纠正干部拖欠公款歪风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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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461
事件名称: 1984年制订出《关于纠正干部拖欠公款歪风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0月县委制订出《关于坚决纠正干部、职工借用拖欠公款歪风的意见》12日,县委制订出《关于坚决纠正干部、职工借用拖欠公款歪风的意见》,称:根据中纪委最近发出的《坚决纠正干部职工借用拖欠公款的歪风》的通报,县委决定从现在开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由领导带头,进行全面清理,限期归还借用拖欠的公款。强调如果不坚决彻底地刹住这种歪风,就无法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为了做好归还公款工作,县委成立清理归还借欠公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徐广景任组长,县纪委书记王庆玺、副县长刘凤礼任副组长,成员四人,下设办公室。同时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同贯彻中央整党决定精神联系起来,做到边整边改,未整先改。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班子靠上抓,上下努力,一定要刹住这个歪风。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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