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县委作出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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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454
事件名称: 1984年县委作出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7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8月8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8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8日,为贯彻落实中央[1984]1号、4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全县乡镇企业,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决定》认为,全县目前劳力充裕,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发展乡镇企业的前景十分广阔。为此,制订了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和乡镇工业总产值三年翻一番的奋斗目标,即分别从1983年的1.89亿元,1.2亿元达到1986年的3.8亿元和2.4亿元。具体措施:1、大力开发能源,搞好乡镇煤炭生产;2、壮大建筑队伍、大力发展乡镇建筑业;3、以水泥生产为重点,狠抓建材业的发展;4、大力发展食品生产和饲料加工等农付产品加工业。《决定》还就乡镇企业的所有制长期不变,、进一步放宽乡镇企业的税收政策、加速技术人才的培训、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加强对发展乡镇企业的领导,县成立滕县乡镇企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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