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作出《关于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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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450
事件名称: 1984年作出《关于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规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7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7月1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7月县政府作出《关于深人进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试行规定》10日,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深入进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试行规定》的要求,县政府作出《关于深入进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试行规定。《规定》指出,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官办”为民办,恢复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性质,通过有关资金来源,经营范围,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财务管理、机构网点设置等方面的改革,把供销社办成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眼务,充分发挥它联结城乡经济的纽带和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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