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批转县政法领导小组等14个单位的《报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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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428
事件名称: 1984年批转县政法领导小组等14个单位的《报告》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2月2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2月县委批转县政法领导小组、县妇联等14个单位的《报告》27日,县委批转县政法领导小组、县妇联等14个单位《关于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活动意见的报告》。县委指出,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社会上重男轻女的旧思想、歧视妇女的传统偏见根深蒂固,仅靠一般性的宣传教育显然不够,为此,县委决定从2月下旬到3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各级干部、公安干警等力量,运用广播、宣讲、标语、幻灯、囝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大力度进行宣传、发动,开展一次卓有成效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大张旗鼓地严肃处理一批残害妇女儿童的案件,打击邪气,教育群众。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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