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滕县县委决定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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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360
事件名称: 1982年滕县县委决定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3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2年1月8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月县委决定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8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县委、县政府确定,今冬明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一次以贯彻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并为此作出宣传教育意见。《意见》要求各单位在春节前后,组织各方面的宣传力量,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大造移风易俗的舆论,使群众充分认识这次宣教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而自觉执行婚姻法和移风易俗。在活动中,党、团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保垒作用。《意见》最后强调,在宣传教育中,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的领导,同时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同严明法纪结合起来。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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