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转发中纪委通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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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282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转发中纪委通告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0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10月19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9年10月县委转发中纪委《通告》19日,县委发出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防干部侵占农村社员劳动所得,用来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的通告》的通知,《通知》中称:省委对这个《通告》很重视,为传达贯彻落实好,专门发了《通知》,省委《通知》指出,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这种不正之风,在我省也是存在的,有些地方相当严重,这是当前党风不正的一个突出表现。县委认为,中纪委《通告》和省委《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在我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地方比较严重。严禁以各种形式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这是党的纪律。违反这项纪律的,应受到党的通报批评,直至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对揭发、批评者如有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以法制裁。为此,县委要求:1、各级党组织,一定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中纪委的《通告》,同时将《通告》和本通知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党员干部和社员群众;2、对过去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改正,取得群众谅解,下不为例;3、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必要制度,切实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纪律公布于众,让广大群众监督执行。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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