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决定恢复滕县武装委员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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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270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决定恢复滕县武装委员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9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4月3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9年4月县委决定恢复滕县武装委员会30日,为了搞好民兵建设,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恢复滕县武装委员会。该委员会由21名同志组成,王开矩任主任,孙振明、徐绍光、刘长胜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武装部。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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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孙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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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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