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批转县妇联建立健全妇女组织意见的报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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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253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批转县妇联建立健全妇女组织意见的报告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9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11月3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8年11月县委批转县妇联《关于建立健全妇女组织意见的报告》3日,县妇联针对全县目前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等系统一直没有建立妇女组织,全县30个公社仅有专职妇女干部37人,多数公社只有一人,还有的是年老体弱、带病工作等与新时期总任务对妇女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根据中央[1978]23号文件和省委[1978]43号文件关于强调整建妇女组织、配备妇女干部的精神,于10月30日向县委作出了《关于建立健全妇女组织意见的报告》,县委转发了此报告,并对各级妇联组织机构作如下规定:县妇联由七人增至九人,公社妇联,3万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妇女干部二人,3万人以下的配备一人;生产大队妇代会,本着随缺随补的精神进行充实健全。县革委凡有下属单位的局建立女工委员会,配备专职妇女干部一〜二人,负责领导所属基层单位的妇女工作。厂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基层女工委员会,200人以下的单位,由三〜五人组成,配备兼职妇女干部一人;200〜500人的,由五至七人组成,配专职妇女干部一人;500以上的单位,由七至九人组成,配专职妇女干部二人。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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