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溪被追认为烈士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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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205
事件名称: 张少溪被追认为烈士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7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7月24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7年7月张少溪被追认为烈士24日,县革委向地革委作出关于追认张少溪为革命烈士的报告。张少溪(又名张丰薛),南沙河公社王开村人,生于1903年,1939年9月在沂水县岸堤“肃托”中被害。后经有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该同志确系被害的好同志,应予追认为革命烈士,以示昭雪。1978年1月24日,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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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张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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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