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向济宁地委报请给郭福兰追记一等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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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202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向济宁地委报请给郭福兰追记一等功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7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6月26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7年6月县委向济宁地委报请给郭福兰追记一等功26日,县委、县武装部党委联合向济宁地委、济宁军分区党委呈报,给雷锋式的女基干民兵郭福兰追记一等功。 《报告》说,郭福兰是徐庄公社丰收大队人。1976年12月18日,她在黄庄水库工地劳动时,遇上了塌方。为了抢救他人的生命和集体财产,光荣献出了年仅16岁的生命。郭福兰牺牲后,公社党委在其牺牲地召开了追悼大会,并根据她生前的要求,追认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向郭福兰学习。 济宁地委、军分区党委于1977年11月20日作出“关于开展向郭福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为表彰郭福兰同志的英勇事迹,山东省革委、省军区决定给郭福兰同志追记一等功,并号召全省广大民兵和人民群众,向郭福兰同志学习。《大众日报》还刊载了郭福兰的英勇事迹。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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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郭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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