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作出开展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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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201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作出开展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7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6月11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7年6月县委作出关于继续深人开展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意见11日,县委以滕发[1977]44号文发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意见》。《意见》总结了前段全县开展揭批 “四人帮”运动的情况,特别是5月1.9日贯彻地委工作会议精神以来,全县普遍开展“三大讲”活动并联系实际揭批“四人帮”及其同伙插手滕县的反革命罪行的情况。为了将揭批“四人帮”运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县委在制订的《意见》中指出,要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以及他们那条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左”实质,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把与“四人帮”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一桩粧、一件件查清楚,进一步分清路线是非,把“四人帮”搞乱的问题纠正过来,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彻底摧毁“四人帮”的帮派体系,肃清其流毒和影响,发展我县大好形势;继续开展“三大讲”活动,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大讲“四人帮”横行时,党受其害、国受其害、厂受其害、身受其害的深仇大恨,大讲同“四人帮”斗争的经历和经验体会》对受“四人帮”影响说了错话,做了错事的人,自己要争取主动,把问题向组织讲清楚,把保存的当时的记录本和材料交出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认真执行党的政策,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切实加强党对运动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这场运动摆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书记要靠上抓,专门班子要具体抓。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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