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标准件厂等党组织下放归县委领导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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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162
事件名称: 滕县标准件厂等党组织下放归县委领导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5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5年10月3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5年10月滕县标准件厂等党组织下放归县委领导30日,中共济宁地委发出《关于将地属部分工厂、企业下放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强党委对工业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工业支援农业,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将原属地区管理的滕县标准件厂、滕县机床厂、滕县烟厂的党组织下放归滕县县委领导。下放后,原属县级单位仍按县级对待,原属地委管理干部仍归地委管理,其它干部由县管理。有关计划、劳动、工资、物资、财务等行政生产管理工作暂不变更。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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