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制订关于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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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149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制订关于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5年7月11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5年7月县委制订《关于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意见》11日,县委制订了《关于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意见》,指出:十几年来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居住我县的300多人。这些干部,在过去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中,为党为人民做了很多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为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对退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县建立退休干部领导小组,由赵志浩任组长,马洪源、陈鹤松、冯贵祯任副组长,并配备两名专职干部在县革委人事组处理日常工作。各公社也要建立退休干部领导小组,由组织干部、民政干部处理日常工作。各公社根据本社退休干部多少及居住情况划分退休干部小组。充实健全县城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党总支,由机关党委领导。组织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妥善解决退休干部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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