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制订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127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制订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5年1月16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5年1月县委制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意见16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974)32号文件和省委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通知的意见》,指出:中央(1974)32号文件,是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发出的认真抓好晚婚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战斗号令,我们必须以此文件为纲,把计划生育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彻;|。《意见》说:滕县是个大县,人口非控制不可。为实现计划生育,各级党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73年全县做四种节育手术45878例,节育率达75.1%,人口净增率H.33%。,1974年做四种节育手术19085例,节育率达76.7%,人口净增率11.36?^。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领导上认识不足,安排不全面,抓的不紧,“两个计划”不落实,不合理生育多,后进面大。1975年是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在春节煎后,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技术力量,突击狠抓晚婚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班子,各社(镇)和县直较大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必须有一名副书记或常委分管这项工作,并配一名专职干部。各管E、大队和县直各单位也一定要有专管、分管或兼职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阅读

相关地名

滕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