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央文件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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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060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央文件精神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1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2年8月12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2年8月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央文件精神12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972)28号文件和国务院58号文件(对兰州一毛、三毛厂的通报)以及“关于严格禁止楼、馆、堂、所建设的规定”,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地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28号文件的指示。通过学习对照中央28号文件和省、地委决定中所提出问题,完全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如:在基本建设、铺张浪费、请客送礼、乱搞协作,临时工转正等方面均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县委根据现存的问题,提出了驚改意见:要进一步提高贯彻中央28号文件的认识,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县委要求,对于占用群众的福利事业和集体的房屋、土地、物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边整边改.已占用的要立即退还。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暂时不能退还的和被占用单位使用的可协商按期退还;对于基本建设,坚决按照国家规定办事,万元以内的要经县研究批准.万元以上的经县委常委研究报地区批准。不经批准,不准备料、占地、施工,更不准新建楼、馆、堂、所。不准请客送礼,不许走后门,不准乱搞协作,不准擅自处理商品和私分物质。各级要把贯彻中央28号文件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当成一项批林整风的重要内容来抓。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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