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召开传达贯彻中央12号文件骨干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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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050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召开传达贯彻中央12号文件骨干会议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1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2年3月31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2年3月县委召开传达贯彻中央12号文件骨干会议31日,县委召开传达中央12号文件骨干会议。刘其伦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说:中共中央(1972)12号文件印发了《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县委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进行反复地学习讨论,并根据中央通知和省地委的指示精神,分析我县传达贯彻中央4号文件的情况,研究传达贯彻中央12号文件的意见,为了搞好传达工作,县委召开了这次骨干会议。会上,与会同志反复地学习毛主席的重要谈话,进行了认真地座谈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毛主廣提出的“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三项基本原则;进一步认识到1970年庐山会议的斗争是两条路线、两个司令部的斗争;加深了对毛主席一再强调的对犯错误的干部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我希望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战士,教育干部,教育党员和人民”的教导的伟大意义的理解。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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