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传达贯彻中央4号文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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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046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传达贯彻中央4号文件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2年2月1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2年2月县委传达贯彻中央4号文件1日,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县委在姜屯公社黄庄大队首先进行传达贯彻中央4号文件的试点,7日.县委召开了有县委机关、公社脱产干部、县直厂矿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成员和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3172人参加的培训宣讲中央4号文件的骨干会。嗣后,各公社、县直各单位相继举办了培训班,全县共训练骨干4万多人,向全县广大群众传达中央4号文件,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炮制的反革命纲领《571工程纪要》。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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