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革委制订加强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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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008
事件名称: 滕县县革委制订加强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9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12月1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0年12月县革委制订《关于加强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17日,县革委制订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县自贯彻昌潍会议以来,全县不完全统计已做四种节育手术2157人,口服避孕药5803人,尚时各公社积极培训计划生育宣传员并正在组织发动掀高潮。《意见》要求:各级要加强领导,采取综合措施,下最大决心,把我县人口增长率迅速降下来。从现在起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立即在全县掀起一个轰轰烈烈的计划生育群众运动新高潮。各级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有生育条件的妇女,达到70%以上实行计划生育,适龄青年都要订出晚婚计划。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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