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革委作出三年建成大寨县的决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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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001
事件名称: 滕县县革委作出三年建成大寨县的决议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9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10月1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0年10月县革委作出三年建成“大寨县”的决议17日,县革委作出《关于学大寨、赶昔阳,三年建成大寨式的县的决议》(讨论稿),《决议》指出,县革委召开的贯彻中央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全委扩大会上,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滕县和昔阳,同是一个天,同是一个地,同是一个太阳照,同是毛主席领导,昔阳能办到的,滕县也一定能办到”。县革委决心用三年时间,把滕县建成大寨式的县,二年建成每人一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一年过“纲要”,三年跨“长江”。《决议》中提出了学大寨学什么、怎样学的问题以及建成大寨式县的具体措施。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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