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革委制订贯彻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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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975
事件名称: 滕县县革委制订贯彻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8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2月15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70年2月县革委制订贯彻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意见15日,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地革委党的核心领导yj、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意见》,指出:1、各级领导要迅速地把毛主席指示和中央指示精神传达到各级基层革委中的党员,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即:“一•三一”指示)的具体措施。2、要自上而下,由党内到党外层层深入地发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中央指示直接和广大群众见面,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掀起大揭发、大检举、大清査、大批判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高潮,把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斗争形成全党动手、全民发动的群众运动。3、在分析敌情、摸底排队的基础上突出重点。4、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敌情,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杀、关、管的案犯一定要做到罪证确凿、稳准狠地打击敌人。5、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掌握、具体领导。6、要同当地驻军、公社武装部、“三支两军”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7、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生产大队建立治保委员会,厂、矿、企事业建立保卫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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