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革委作出向何大美同志学习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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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961
事件名称: 滕县县革委作出向何大美同志学习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9年10月21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9年10月县革委作出《关于开展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好榜样何大美同志学习的决定》21日,县革委作出的《关于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好榜样何大美同志学习的决定》说:何大美同志是毛泽东思想哺育成长起来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好榜样,她是滕县人民银行官桥营业所出纳员,1969年9月26日(中秋节)的深夜,为了保卫国家财产,与一持枪抢劫营业所的反革命暴徒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搏斗,身上中弹三发,不顾流血,不怕牺牲,不畏艰险,以英勇的气概,钢铁的意志战胜了敌人,使国家资财没有受到一丝一毫损失。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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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何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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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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