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恢复公安派出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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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960
事件名称: 滕县恢复公安派出所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9年10月2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9年10月恢复公安派出所20日,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转了公安机关军管组《关于恢复各公社派出所和加强公安员的报告》指出:县革委同意中国人民解放军滕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关于恢复各公社派出所和加强公安员的报告》,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的报告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了适应当前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需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及时有力地打击一切阶级敌人的破坏和捣乱,需要立即恢复原来撤销的各公安派出所,每个派出所配置三人,没有派出所的公社,由公安机关军管组派出二名公安员。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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