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革委、驻滕部队贯彻执行九.二三命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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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926
事件名称: 滕县县革委、驻滕部队贯彻执行九.二三命令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8月8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8年8月县革委、驻滕部队贯彻执行《九.二三》命令8日,县革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九•二三”命令及省革委执行这一命令通知的通知》,指出:毛主席1967年9月23日亲自批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取缔私设电台、广播电台、报话机的命令》是夺取“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伟大战略部署之一,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大问题。《通知》要求,根据省革委2月U日通知精神,要向革命群众认真传达贯彻执行。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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