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公社不设立革委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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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911
事件名称: 滕县公社不设立革委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7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4月5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8年4月公社不设立革委会5日,县革委发出《关于公社联合建立三结合领导班子问题的通知》,指出:公社一律不建立革命委员会,可成立三结合革命领导小组。该小组五至七人为宜,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二人。已建立革委会的可改名称。领导小组成员要由贫下中农讨论产生。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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